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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2022-09-02 15:59 | 编稿:谭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进一步严格BOB最新官方网站(中国)BOB有限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BOB最新官方网站(中国)BOB有限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人员范围

BOB最新官方网站(中国)BOB有限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适用本管理规定。

二、从严审查审批  

(一)严格审核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事由,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变更行程和时间。

(二)除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工作的直系亲属、本人因病就医等特殊情况因私事出国(境)外,其他情况一般不予审批。原则上因私出国(境)应利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三、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有因私出国(境)意向后应向校党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说明因私出国(境)的事由、时间、地点、拟出发时间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出国(境)费用来源等,书面申请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

(二)校党委组织部初审。校党委组织部对申请人因私出国(境)的理由、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初审合格,由校党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校纪委复审。由校纪委对申请人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复审合格,由校纪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四)分管组织工作领导审签。申请人经复审合格后,由校党委组织部呈报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

(五)校党委书记审批。申请人经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党委组织部呈报校党委书记签署意见。

四、严格证照管理

(一)出国(境)证照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专人专柜保管,严禁个人自持证件,严格证件领取流程。

(二)因私出国(境)申请人在审批同意后,校党委组织部在申请人办理签证前2个工作日向其发放证件,签证后立即收回;在出(国)境前 3个工作日将证件交由本人使用,申请人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交回。发放、收回证件均应登记在册。因故未按时出国(境)的,应及时将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上交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参照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执行,也可与因私出国(境)审批一并进行。

(三)首次签发、换发或补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领证人应当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登记、保管。

五、及时更新报备信息

校党委组织部要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备案对象因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信息发生变化导致备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化,以及新列入或不再属于登记备案范围的人员,校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变更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变更备案信息时要严格按照“先备后撤”的程序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六、相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政治纪律和外交纪律,不得发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扎实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干部在国(境)外的情况。

(二)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全面了解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亲属关系,重点审查有无不宜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同时核实国(境)外社会关系的真实性。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对执行BOB最新官方网站(中国)BOB有限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格、违规审批或履行审查审批职责不力、证件管理不规范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对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报销因私出国(境)经费、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私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和更改出国(境)路线、回国(境)后拒不交回因私国(境)证件或逾期未交且不能说明原因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进行通报。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20185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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